(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维生素烟酰胺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总投资4.5亿元,位于马鞍山当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占地面积207001.04m2。
维生素烟酰胺又称维生素PP,与烟酸(又称尼克酸)一起都称为维生素B3,是十四种维生素之一,是动物体(包括人)生长发育不可缺少的营养成分之一。烟酸酸性强,人或动物接触到容易过敏,烟酰胺中性,人或动物接触到不易过敏。本项目的建设可促进国内维生素烟酰胺行业的发展。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废气吸收废水、真空泵废水、机泵冷却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膜维护废水、一级种子培养罐清洗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
2、废气:拟建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生产装置区、中间储罐区的无组织废气;
3、噪声:拟建项目噪声为生产过程中的各类设备噪声;
4、固废: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废氨氧化催化剂、蒸馏釜残、废活性炭、废滤膜、废包装物、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处理:工艺废水、废气吸收废水、真空泵废水、机泵冷却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膜维护废水、一级种子培养罐清洗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委托安徽国星生物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长江,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均得到有效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处理:废气污染物分别经催化氧化还原法、袋式除尘器、碱吸收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采取上述有效措施后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及估算值标准。
3、固废处理:蒸馏釜残、废活性炭、废滤膜等作为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氨氧化催化剂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拟建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处理: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并采取相应的减震、消声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中推荐模式进行预测后,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
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建设单位拟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通过采取一系列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小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程度。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基本合理,清洁生产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排污总量向当涂县环境保护局申请批准后实施,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以保证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以内,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本报告书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讲,建设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瑞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拟建地点:马鞍山当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
联 系 人:袁总 联系电话:0555-6821888